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食育试点校(园)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直属实验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第二批河南省食育试点校(园)的通知》(教办基〔2024〕276号)要求,经各地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评审,共遴选确定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第一小学等402个中小学和幼儿园为第二批河南省食育试点校(园),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实施方案

  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食育试点工作是河南省进行教育综合改革的持续探索,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关于实施河南省中小学食育工程的指导意见(2023—2030年)》《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食育指南》等文件的具体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食育试点校(园)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食育对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助力五育并举,推动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依据相关食育文件要求、立足区域特色,逐步完善实施方案,将食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融入儿童青少年的一日生活,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均衡的营养膳食,培育良好健康的生活行为习惯,为儿童青少年一生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二、加强指导监督,规范试点校(园)建设

  按照食育试点工作部署,省教育厅将分期分批开展各类专题培训、分层培训、入校(园)督导活动,指导食育试点校(园)管理人员、骨干教师、专任教师规范实施食育课程、开展食育研究。各地教育局、各食育试点校(园)要认真落实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培训,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开展食育实践研究。要依照《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食育指南》,做好普及食育理念、营造食育育人氛围、提升食育实操技能、养成文明生活习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各项工作。要明晰食育试点工作的核心是帮助青少年儿童养成科学文明、受益终身的生活方式,最终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完善推进机制,保障试点工作开展

  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好内部相关科股室工作,并联合卫健、农林、体育、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食育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议。中小幼一体化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食育试点校(园)的日常指导与监督,保障试点工作高效开展。半年左右完成试点校(园)建设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培养食育专业师资,建设食育推广工作室,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研室、食育试点校(园)三位一体的食育试点支持体系。省教育厅将对食育试点校(园)实施动态管理,适时组建省级专家组,通过实地调研、交流研讨、教学示范等方式进行综合性、过程性评价。开展案例评选、课题研究、观摩交流等活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各地开展食育试点工作的效果、展现食育实践和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认定一批“河南省食育工程领航校(园)”。

附件:第二批河南省食育试点校(园)名单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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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成浩 二审:杜帅鹏 三审:侯军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