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做好学前教育法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执教。11月11日,濮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迅速行动,组织中层以上班子成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进行先导学习,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研讨制定全园教职工学习方案,确保将学前教育法落实到保育教育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
11月18日,党支部书记、园长海静蕊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此次学习围绕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管理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展开。海园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及整体框架进行了引领解读。进一步强化了教师的法律意识,使老师们全面知悉法律法规针对教师职业、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规定与要求,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真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
学习过程中,老师们认真聆听并记录,深刻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有着鲜明的时代性,也更深入地理解了学前教育的地位、作用和方针,进一步充实了学前教育的指导思想与内涵,同时强化了学前教育重要性和教育公平原则的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学前事业绘制了清晰的行动蓝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也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筑牢了法律根基,让每一步都有法可依。集中学习过后,各班级、科室以分组教研的形式,重点学习学前儿童、教职工、保育教育等部分。老师们认真朗读并逐条进行研讨分析,清晰地认识到哪些行为是坚决不能触碰的红线;在日常工作中应如何积极履行职责,确保保育教育质量;明晰教师不能做和要做到、要做好的具体内容等。每位教职工都积极思考、相互交流,纷纷表示要将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落实到行动中,落实在保育教育工作全流程和各环节。
海静蕊表示,此次专题学习,加深了教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理解与认识,明确了自身肩负的责任与使命,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教师的法律培训和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贡献力量。
(濮阳市第二实验幼儿园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