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河南省南乐县学前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园长,中小学高级教师,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河南省骨干教师、河南省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濮阳市高层次人才、濮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南乐县好校长。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推动破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和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途径。
学前教育法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学前教育法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幼儿园结合幼儿园保教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教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确保每一位教职工都能深入理解并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展望未来。对照法律要求,优化幼儿园管理制度与教育教学流程,加强家园合作,创新教育教学模式,为学前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幼儿园基于“全人发展”需要,深化育人模式改革,确立“113+”管理模式:“一个引领”,即党建引领;“一个理念”,即尊重幼儿成长规律、回归自然本真。“三+乐动教育”“乐”:一是寓意本土南乐,二是寓意健康快乐;“动”:提倡运动为主,结合五大领域的运动、口动、脑动、手动、心动,构建了“五动教育”的园本课程,融入传统文化元素,形成“办有根有魂的中国式学前教育”的园所特色,给孩子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童年,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学前教育法为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提供了规范。幼儿园是学前教育的主要实施场所,其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学前教育法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立、运营、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学前教育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和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这将促使学前教育机构不断加强自身管理,为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
学前教育法凸显儿童权益保障的重要性
学前教育法充分体现对儿童权益的保障。法律明确尊重儿童人格和主体地位的基本理念,强调保障儿童获得新经验、新发展的机会。儿童是学前教育的中心,一切学前教育活动都应该围绕儿童的发展需求展开。
在日常的学前教育工作中,幼儿园始终以儿童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为每个儿童提供适合其发展的教育。例如,教学活动中根据儿童的兴趣爱好和发展水平,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让儿童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和成长。幼儿园充分依托地域和本土资源优势扩展幼儿的学习和生活空间,开展《探访仓颉陵》《有趣的象形文字》《象形文字中的好味道》《象形文字中的动植物》等一系列主题活动,激发幼儿对中国文字的兴趣和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引领幼儿感受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和不屈不挠的文化传承精神。
学前教育法对学前教育工作者提出更高要求
学前教育法对学前教育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幼教工作者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教育工作者不仅要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观察能力和引导能力。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才能更好地适应学前教育的发展需求。幼儿园积极组织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育管理方法,提高园所管理水平。
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幼儿园的教师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在职业道德方面,始终保持对儿童的热爱和尊重,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学前教育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域,新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不断涌现,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为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
通过参加培训、研讨会、阅读专业书籍和期刊等方式,教师的专业素养得以不断提升。成立“蒲公英工作室”。由业务园长牵头,汇集教师队伍中的中坚力量,以研促教,上下联动,双轨并进,开展教学研究、引领辐射工作,努力提高幼儿园的办园品位,引领园所文化特色打造,增强教师和幼儿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发挥引领帮扶作用。幼儿园在提升自己办园水平之余,积极发挥省级示范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共帮扶六个乡镇、七所幼儿园。利用送出去、请进来、共同研讨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帮扶活动。
学前教育法强调对家园共育的高度重视
学前教育法强调了家园合作的重要性。规定了家长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家长积极参与学前教育,与学前教育机构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儿童的成长。这就提醒幼儿园,在学前教育工作中,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良好的家园合作关系,让家长了解儿童在园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共同为儿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幼儿园秉承着为家长解决实际家庭问题的理念,革故鼎新,实施“用生命影响生命”唤醒计划,以“家庭教育研修班”为阵地,利用寒暑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两年来共开展39期家庭教育研修活动并汇编成册。
未来,幼儿园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严谨的态度,投身于学前教育事业中,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